当前位置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新闻资讯 > 荔波“梅花村”农家乐已发展到56家

荔波“梅花村”农家乐已发展到56家

来源:黔西南日报 | 作者:莫雄亮 | 日期:2010-07-28 | 阅读:0 | 评论:0 | 字号:
收藏到网摘:
核心提示:自从2006年开发梅花游以来,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,已经名声大振,名不见经传的昔日小山沟变成了享誉中外的“万亩梅原”旅游景区

  本报讯   记者7月25日从位于洞塘乡的荔波县“梅花村”村委会了解到,该村自从2006年开发梅花游以来,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,已经名声大振,名不见经传的昔日小山沟变成了享誉中外的“万亩梅原”旅游景区,村容村貌焕然一新,过去从不敢想过接待客人还能有钱赚的农民们,如今全寨家家户户都办起了专门招待游人吃饭的“农家乐”,规模已达56家。

  为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农家乐,增加农民收入,村委会还成立了农民旅游协会,培训从业人员,提高服务质量,规范行业行为。

  洞塘乡党委副书记韦鑫轲在给记者介绍时说,为帮助农民旅游协会开展好工作,村里协助协会制定了章程和运作制度,对协会的责任、权利,会员的义务和权利,协会的财务管理,景区的卫生、服务、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使农民旅游协会在运作和管理中能够规范进行,同时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。

  通过五届梅花节的成功举办,梅原景区共接待游客200万人次,在协会运作下,农民群众在乡村旅游中得到了实惠。2006年,该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920元,同比增长41%;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980元,其中,乡村旅游为该村农民群众人均创收800元以上,尤其是在“农家乐”接待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岜町、洞良、必佐等村寨,农民群众在乡村旅游方面的接待收入更高,如岜町组农户潘世英平均每年在梅花节期间接待游客50余桌,获利润1万余元;共产党员、村委会主任黄大武每年仅靠出售酸梅酒收入就达2万多元;位于梅园景区中心的岜町组 20户农户,通过农家接待和农副产品销售,每年户均增收4000多元。当地村民的腊肉、香肠、白菜、黄豆、干粉等物品在梅花节活动期间均销售一空,很多农户购买了冰箱、手机、摩托车,自行印制了农家接待宣传名片,家家安装了住宅电话。

  通过乡村旅游的开展,当地群众的贫困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变,群众得到了实惠。目前,该村“农家乐”接待已发展到56家。(本报荔波记者站   莫雄亮)

·本文导航
责任编辑:
·互动感受
[错误报告] [推荐] [收藏] [打印] [关闭]
评论数:0
人物访谈
对话茶王李瑞河:中国

今天来我们节目做客的嘉宾,他是被誉为世界
对话任志强:安得广厦

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关于房地产,下面让我
对话林毅夫:相信中国

 我们今天的谈到这个话题是关于“中国制
本站介绍 | 广告服务 | 隐私保护 | 合作伙伴 | 联系我们 | 人才招聘 | 站点导航
多彩贵州印象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2.B1.B2-2009000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:黔B2-20080016 网络经营登记证登记编号:5200001207462
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: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5212006002
版权所有 多彩贵州网 Copyright www.DCGZ.com.cn
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文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