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硕勋,出生于1903年,四川高县人,早年在宜宾、成都读书时参加学生运动,结识了吴玉章等人,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,从事革命活动。1924年在上海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,他积极参加上海革命群众的反帝爱国斗争,同时他还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参加领导了上海工商学联合会(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)的工作,推动了声势浩大的罢课、罢工、罢市斗争。
1926年秋,他受党派遣来到武汉,担任过中共武昌地委组织部长、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。不久又被派到国民革命军第4军第25师任政治部主任。1927年8月1日带领部队参加南昌起义,被任命为第11军第25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。
1931年5月,中央决定调他去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7军政委,他取道香港,转赴红七军。当时,中共广东省委设在香港,迫切需要大批干部。为此,省委特别请求中央把李硕勋留在广东省委。中央遂任命他为广东省军委书记。同年7月,他在去琼州(今海南岛)检查指导工作途中,因叛徒出卖,不幸被捕。
1931年9月中旬的一天,李硕勋被国民党反动军警押出监狱。由于他的腿骨被打断,不能行走,敌人用竹箩把他抬到刑场。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慷慨赴死,从容就义,年仅28岁。 据新华社8月5日电